根据汉文旅广发〔〕66号文件,《关于印发汉阴县易地搬迁社区后续扶持发展“文化点亮家园”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我单位负责本次文化活动相关工作,其中文艺演出20场次,经主管局委托,我单位公开向社会购买文化服务(文艺演出),购买事宜严格按照汉财字64号文件规定执行。 活动主题:“文化点亮家园” 活动时间:9月 承接主体: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;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文化企业;在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机构;其他具有承接能力的社会机构。 购买内容、要求购买要求:内容贴近生活、形式多样丰富、弘扬核心价值观、传播正能量、歌颂真善美、鞭笞假恶丑,符合人民群众鉴赏需求、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人文素养的舞台剧(节)目。综艺节目必须具备音乐、舞蹈、语言、曲艺、小品等内容,结构完整、编排合理,能结合现实题材反映当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,有真情实感。语言节目紧跟时政需要,体现宣传当前党的各项方针、政策,反映群众生活、反映汉阴发展成果。严禁有违反国家方针、政策和有突破道德底线的语言类节目。 购买标准:演出节目舞台时间在60分钟;整台节目不低于8个,原创节目占整台节目40%以上,语言类节目占整台节目20%以上;随机向观众发放调查问卷份,满意率在90%以上。 组织管理:所有具备承接的单位需提供承接主体资质复印件、节目构成简介、节目报价。以上资料提交时间截止年8月26日。 有意者请按上述要求将资料提交到汉阴县文化艺术中心财务办公室(文化大厦六楼),联系(唐老师)。 汉阴县文化艺术中心 .8.20 END乡村振兴,文化先行编辑:熊珮琳 审核:孙凌月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文章已于修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 |